關於貓叔說的話,我附議,
雖然理論不是完全的相同
當你愛過,或恨過就可以出書了唷
通常我不會跟一個失戀的人說,證明給離開你的人看,讓他後悔
我只會跟他說"好好的過生活,好好的做自己,不是證明給他看,是證明給自己看,
沒有她,你也可以辦得到"
不過在他剛失戀的當下,我會騙他說"證明給離開你的人看,讓他後悔"就是了
失戀真的很痛,我知道...相信很多人都痛過,
但請不要恨你曾經愛過的人,而是祝他幸福,且對自己說"我們真的不適合"
容許自己花一段時間復原,花一段時間去專牛角尖,花一段時間去找出真相,
得到你們分開的原因,承認你們分開的理由,
然後站起來,對自己說...這一次我成長很多,下一次我要找一個跟自己合適的
當然在你修復自己受傷的心期間,你得繼續做自己,
多看點書,聽音樂,找朋友出去回歸人群,繼續你的工作,把你因為在一起時丟掉的好習慣找回來
<不好的就算了!>
可以容許自己哭泣,大笑,發呆....總之,要享受自己的生活
我說了很多,可能有人覺得是廢話,但...
真的!要多愛自己一點,這樣才對得起你老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