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詐欺事件嗎???
檢察官不該起訴這三個學生嗎??
詐欺可是公訴罪的啦
媒體要負責查證...要查證到怎樣的地步呢??
難道他們也要成立FBI...CIA如此的單位嗎??
有時真的搞不懂臺灣人在想什麼??
明星拍廣告要先驗證是否屬實
廣告不實還要被送到法院
我們的明星還要具備各種偵探功能
媒體是負責報導...過濾是必要的
但不代表他必須所有報導都是經過嚴密查證
那是強人所難了吧
就好像要老師教書的內容都必須正確無誤
那該是編輯書本的老師與書局及教育部的責任吧
不需要將每個人都當成萬能
媒體也有其侷限
不做假才是基本要求
為了收視率做假...那才是不可原諒的錯誤
製作假新聞的人才該被起訴被唾棄
而非被欺矇的媒體要負全責
騙人的沒錯...被騙的反而被恥笑
這是什麼心態與社會呢??
製造假新聞來訕笑別人沒能力辨別
這是多麼可恥卑鄙的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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