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無不無辜 個人根本不去定論
你我都不是命案當事人
哪可說無不無辜
無人敢簽下執行死刑
那白小燕案 呢?
簽不簽只是因為有疑點
"不能接受只有一人行兇的事實" 那也奇了
為何你肯相信 只有一人行兇
而不相信 其他說法
就算真的是一人執刀
回頭想想
女保險員分屍案 之 幫兇 你怎麼看待 ?
如果被害者是你我的親友,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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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與你作無謂的爭論,十多年來蘇案相關報導不同專題我看過不下十次以上,文字討論的更多到數不清楚..如果你想詳細討論案情的種種疑點,非常歡迎
甚至你可能不了解過去台灣司法的黑暗及亂判的情況極為嚴重
民主國家要判一個人死刑及無期徒刑,沒有相當證據是很難成立
即使當出現兩種可能性都能提出相當多論點證明~可能一個人犯案,也可能不是一個人(法律上大多會採用疑點歸被告),也就是說一人犯案的可能性能成立,就不能認定三人有罪,而採用後者(認定不是一人犯行)
如果我是被害者的親友,我要求的是真相,而不是隨便找幾個可能無辜的人入罪,多增幾個不幸的家庭!
PS:抱歉,請再看清楚我的回文,是否一人行兇?我從來沒有用"肯定相信"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