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2, 09: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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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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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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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簽約時間未滿想走人的話
可能要賠薪水
因為可能有教職訓練費要自己出
看當初約是打幾個月
大多數一兩個月
另外
可能拿不到離職證明
下個公司要作勞保加保的話
可能有延一個月才能加保
不過
想走人的話
也不要因為簽約了不走
其實
毀約的損失也不大
想去
天師一定支持
但是多問些人的意見作參考
也不錯啊
天師好像太嚴肅了
繼續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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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定的... 姑姑就是簽這種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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