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不需著眼於 重傷或重病
法條上提及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
所以棄養於空屋就有違反之嫌
又
第 30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四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
醫療,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第 11 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動物之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但因
緊急狀況或基於科學應用之目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者,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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