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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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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8,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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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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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虛虛
夫唯不爭故無所爭
不是叫你完全不爭而是要你做無謂的爭喔
例如您家裡不是違建卻要被當成違建拆,要爭
例如明明沒有性騷擾卻被告上法院,要爭
所以古時候有訟師,現代則有律師來替你的權益辯護
當涉及到自己的權益時,你爭或是不爭?
當法院為您的官司開辯論庭的時候,你辯或是不辯?
你還想再繼續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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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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