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1, 12:22 PM
|
#2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引用:
作者: 虛虛
建議您不要這樣做,新的動保法已經通過實施了,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虐待動物罪了!
萬一被告坐牢罰款事小,留下前科就不好了!
也建請網友不要誤導大家,不要教導虐待動物的行為!!
|
虛大你嘛幫幫忙~
"用狗笛做廣泛圍的騷擾"
就比
"因為他惹我,我反制"
還好嗎?
無辜者不也是有犯
第6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 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之嫌
差只差在看不看的見所作所為
此帖於 2007-08-01 01:38 PM 被 mini 編輯.
|
|
|
送花文章: 2017,
收花文章: 8011 篇, 收花: 26820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