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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9-12, 09:49 PM   #20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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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果是很複雜的.. 因同時是果,果同時又是因...而又重重無盡

以下摘自 佛教常識答問 趙朴初老居士述

5.問:異時的互存關係是否就是因果關係?

答:照佛教的說法,所謂互存關係,都是因果關係。從異時的互存關係來說,種子是因,芽是果,這是異時因果。從同時的互存關係來說,如以老師為主,則老師是因,學生是果;如以學生為主,則學生是因,老師是果,這是同時因果。這當然是簡單地舉例,其實因果關係是極其錯綜複雜的。從這一個角度看,這樣的因產生這樣的果;從另一個角度看,同是這個因會產生另外的果。如某甲,從師生關係看,他是乙的老師;從父子關係看,他是丙的父親;從夫妻關係看,他是丁的丈夫。以甲為因,則乙丙丁和其餘一切都是果,由此而看出一因多果;以其餘一切為因,則甲是果,由此而看出多因一果。實際上,沒有絕待的因,也就沒有絕待的果。世界就是這樣由時間上無數的異時連續的因果關係,與空間上無數的互相依存關係組織的無限的網。

8.問:在當時各教派中,緣起論是不是佛教特有的教義?

答:是的。佛經中說緣起有十一個意義:(1)無作者義,(2)有因生義,(3)離有情義,(4)依他起義,(5)無動作義,(6)性無常義,(7)剎那滅義,(8)因果相續無間斷義,(9)種種因果品類別義,(10)因果更互相符順義,(11)因果決定無雜亂義。這些意義都是不同於其他教派的教義的。

9.問:可否請你把這十一義簡單解釋一下?

答:十一義歸納起來,有四個重要的論點:(一)無造物主,(二)無我,(三)無常,(四)因果相續。

10.問:無造物主是什麼意思?

答:是否定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即十一義中的「無作者義」 。因為既承認「諸法因緣生」,就不能承認有個獨立的造作者。任何一個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個緣都是緣起的,因又有因,緣又有緣。從豎的方面推,無始無終;從橫的方面推,無邊無際。由此而得出結論:沒有絕待的一個因。緣起論者,不僅應當否認「從口生出婆羅門」的人格化的造物主,而且也應當否認作為宇宙本源的理性化的存在。從另一方面說,緣起論者固然不承認有一個絕待的第一個因,但同時又反對認為一切出自偶然的觀點。他主張任何現象的生起,都不是無因的,而是受必然的因果律支配的,這便是「有因生義」。

11.問:照你這樣說,佛教很像是無神論,但是何以佛教寺廟中又供有很多的神呢?

答:我前面說過,佛教並沒有否定婆羅門教的神祇,只是看做是一種眾生,後來有些神祇被吸收到佛教中來成為護法神,這是一方面情況。另一方面,也應當承認到後來佛陀被神化了的事實。但是根據佛教教義,佛不是造物主,他雖然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但不能主宰人的吉凶禍福,佛也是受因果律支配的。

17.問:什麼是「因果相續」?

答:因緣所生的一切法,固然是生滅無常的,而又是相續不斷的,如流水一般,前前逝去,後後生起,因因果果,沒有間斷,這是就豎的方面來說的。從橫的方面看,因果的品類有種種無量的差別。種種品類差別的因果關係固然錯綜複雜,但其間又有井然的法則,一絲不亂。一類的因產生一類的果,如善因得善果,因與果相符,果與因相順;一類的因不能生另一類的果,如種瓜只能得瓜,不能得豆。佛教認為因果的法則是決定的,雖三世(過去、現在、未來)諸佛也不能加以改變的。這就是「因果相續無間斷義」、「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因果更互相符順義」和「因果決定無雜亂義」的簡單解釋。佛教把主張「現象滅了就不再生起」的見解叫做「斷見」,也是反對的。關於因、緣、果的分析,佛教有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這裏不一一介紹了。

18.問:關於上面所說的有關緣起的理論有什麼經論可供研究?

答:佛教經論談緣起道理的地方很多,如上面所說的十一義,出自《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玄奘譯) ,可以一看。又玄奘譯的《俱舍論》和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裏有關部分,也可以一看。

19.問:聽了你根據「無造物主、無我、無常、因果相續」四個論點來說明緣起十一義之後,對於緣起的理論,大致有所瞭解。是否可以說這就是佛教對於宇宙萬有的解釋?

答:四個論點實際只是兩個論點—-「無常」和「無我」。 「無常」就是生滅相續,它不僅包括「剎那生滅」的意義,而且包括「因果相續」的意義。「無我」就是沒有主宰,沒有一身之內的主宰,也沒有宇宙萬有的主宰。所以無造物主的意義,實際包含在「無我」裏面。「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佛教對宇宙萬有的總的解釋,也可以說,是一切法的總法則。所以「無常」和「無我」的教義被稱為「法印」。

24.問:這是不是一種否定一切的懷疑論?

答:為了便於判斷,需要再作些說明:(1)一切法空的理論是建立在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的基礎之上的,所以它不是否認因果律的。(2)這裏所說的空,不是空無之空,它是絕待的,不能認為是有,也不能認為是無,不能認為是生,不能認為是滅,一切經驗上的有無、生滅、來去等等概念都說不上,不是我們的覺知分別所能得其實際。所謂非有非無,非生非滅,一切皆空,所以說是「空不可得」。(3)對於事物的認識,龍樹說有二諦,這是就一件事物的兩面來說的:從現象來說為世俗諦(相待的世間真理),從本質來說為第一義諦(絕待的真理)。從世俗諦來看,宇宙萬有,無量差別,種種相狀,種種功用,種種生滅、來去、同異、是非、得失等現象和因果關係,歷歷分明而有;從第一義諦來看,雖有萬象差別,而當體空不可得。空與有在因緣所生法上是統一的,因此世俗諦與第一義諦是二而不二的,這便是「不壞假名,而說實相」的道理,這也便是龍樹的「中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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