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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一點結婚好,還是晚一點結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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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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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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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1
1. 不一定是男方付,也有可能是女方。法律的規定是『夫妻
無過失之一方
,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2.我記得有女方付的例子,但通常是因為女方是富婆 =_=+
似乎大陸的法令比較合乎男女平等
離婚時誰的財產多誰就要分給另一方
據媒體報導,當年王菲在大陸離婚是她付費給前夫
而且小孩的監護權歸王菲,除了親父不想爭外,小孩五歲或更小一般都會判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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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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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1
(2007-10-15),
古里特
(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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