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樓梯走道的照明 及 水塔馬達 的 公共用電
因某些原因下 (原因不明)
目前是由某家住戶為名
公共用電帳單 寄予
再由該住戶一一要分攤費
但
時常要向其他用戶要分攤費時
好像欠他的一樣
要給不給的
在沒有大樓管理委員會 及 公共基金 下
如何是好 ??
有無可能要求 台電 自動
將該費用平分給 該棟所有住家之帳單中
還是
能做什麼配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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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台電
http://wapp3.taipower.com.tw/taipowe...x_r.jsp?oid=28
(2.本公司為減輕用戶自行計算公共設施電費之不便,提供公共設施電費分攤服務,同一社區之住戶如同意按分攤戶數由本公司將公共設施電費代為平均分攤至各共同分攤住戶電費內一併收取,得向本公司當地服務單位辦理申請,是項措施純為服務性質,分攤與否取決於社區住戶之決定,並無強制性。)
原來真的有這項服務
不過卡在
"分攤與否取決於社區住戶之決定,並無強制性"
那如無法取得所有用戶同意
如何強制分攤
一定要成立 大樓管理委員會 嗎?
不能由 台電協調嗎??
不知各位能者有無好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