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2,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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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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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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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6親裡你沒法選擇父母,兄弟,姐妹,就只有配偶是我們唯一能選擇要與不要
當你選擇了感情交往的對象,對方縱使有種種不如你意時,抱怨?是否自己都應負上一點點的責任?不要忘記這個人是你選的沒人強迫你交女朋友
幸福?我從來不認為婚姻有所謂幸福存在
彼此學習"包容"來維繫婚姻,不等於幸福
我們只是努力排除不幸福的因子
家家有本難諗的經
如果人生可以從來,我會選擇不婚!!!
PS:一個人努力是沒用的,前提是你要找到一個願意共同努力的人,不然是白費功夫,我的結論是找不到,自己又沒法"甘願受",寧可不要,而不是去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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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苦主
我想你說的我都瞭解了
看你的回文
我覺得自己比較幸運
至少我不是在婚後...而是在婚前就先瞭解一些事情了...
願老天爺祝福你
今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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