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tie
1-是牽手
2-是抱抱
3-是親吻
4-是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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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您的回覆,真是很安慰,您的熱情真令人印象深刻﹗
其次,原來它們的定義是如此的,哈~哈~
也真巧﹗兒子和媳婦就在凌晨兩點許(現在是四點一刻),雙雙參加完朋友的生日舞會後回家,依照往昔的慣例,她絕對是要回家的,但今夜她則是在我們家過夜 (sleep over),含蓄的她很專心的向我解釋,說她的家人今夜不回家,所以,她是否可以在這兒過夜?
我則說當然可以呀﹗我的好未來媳婦,這就是妳的家,趕快去洗澡,我不能陪你們聊了,我還要上網(史版)呢﹗她得知我同意她留宿後,露出了很欣慰的愉快表情,看了後我也替她開心,兒子更是快樂的謝謝我的批准。
現在嘛,我也不去理會所謂的宗教神聖戒律,要奔幾壘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我向我老婆說︰我好想抱孫子呀﹗老婆則說︰順其自然啦﹗只要他們倆幸福就好,其他的沒我們的事;說來,還是老婆較識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