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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都會把交往過程中的禮物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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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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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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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是無法丟棄的,
如:回憶、記憶、思念、擔心、仇恨……等等
或許你認為已經遺忘,但確揮之不去。
若依實質的物品來說~
不管任何的物品、東西,都是沒有罪的,
試問:如果和對方交往時共養了一隻貓或狗,
那分手了是否因為觸景傷情~而將牠們丟棄?
同走過的路,同遊過的餐廳~是否就不在踏入?
物品是好的,當然就要留著好好使用,需要照顧的就繼續維持它,
照片、情書、影像呢~將它塵封起來,當做是美好的回憶,
這世上有爭議的只發生在人類之間,而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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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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