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cya
怕的是有些東西是沒有辦法拿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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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和傷痛沒法拿回來?!
引用:
f6617
有些東西是無法丟棄的,
如:回憶、記憶、思念、擔心、仇恨……等等
或許你認為已經遺忘,但確揮之不去。
若依實質的物品來說~
不管任何的物品、東西,都是沒有罪的,
試問:如果和對方交往時共養了一隻貓或狗,
那分手了是否因為觸景傷情~而將牠們丟棄?
同走過的路,同遊過的餐廳~是否就不在踏入?
物品是好的,當然就要留著好好使用,需要照顧的就繼續維持它,
照片、情書、影像呢~將它塵封起來,當做是美好的回憶,
這世上有爭議的只發生在人類之間,而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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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阿貓說的有道理~不錯喔!!
不過關於有生命的贈送物品,以愛跳舞個人方面來說..是不會收也不會去要求贈送,更不可能去贈予對方~
因為知道
那個物品是有生命的!!所以..一來也想到往後的友情不在時,這些生命體該何去何從??
為避免麻煩,也免造孽,所以....這些東西在愛跳舞想法中是不可能當成禮品的!!
不過別人是如何作法,這個愛跳舞就不知道囉~
起這樓是因為,最近常有身邊的人,和交往對像分手後,找愛跳舞訴苦,順便就告訴愛跳舞他們如何把交往時的禮品作處理~
大部分都選擇是還給對方啦!!還了之後的處理?!無生命體的可能就丟掉或燒掉~或是轉贈友人,不過通常都嘛是丟掉啦!!
有生命體的.....目前以愛跳舞身邊的友人們狀況來論定~好像沒人會去買這類生命體的禮品贈送給交往對象耶
大概都跟愛跳舞一樣怕麻煩吧?!哪知
回憶可以留在心中沒人知道,下一個男人或女人會更好時,也不必要留一堆過往的證據在身邊
雖然可以當成情趣般的拿來讓生活更加有味道~但是.....以愛跳舞個人的作法....
能丟的就丟掉吧?!回憶放心中是無形無體,你不提也不會有人會特別看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