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tie
這篇報導 G大叔應該也要注意一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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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針對開版大所開的這篇文章,我有千言萬語要說,可是我的時間不方便,所以就暫時小敘一下,謝謝您﹗
一般來說,我的作法比較特殊,為了能表達個人的獨特感觸,我會對主題下的回覆先行略過。原因是,如果不如此做的話,我的潛在意識會受到外部訊息的影響,最終所作的表述會傾向綜合他人意見而成的新思維,這將不是我觀文後的第一手反應。所以,我會在發文後,再來欣賞其他人的見解,慢慢的品嚐各章各篇中的的獨特風味。
對加拿大的人權憲章(the Charter of Rights)我就長話短說,拿台灣在「民主進步黨」的耍賴執政、濫權玩法和任意作攻擊人身的做法,在加拿大的人權憲章前,他們全部都嚴重違憲(違反人權)。
在加拿大,除了一般的憲法所賦予的基本自由外,如工作、居住、遷徙、教育、醫療和保護少數民族語言等等之外,任何人都不得對其他人的出身(家境貧富),背景(前科記錄)、政治(政黨派別)、宗教和種族等,予以任何的明示歧視(直接)或暗示(間接)性的人權侵犯。
人人皆受到憲法的平等保障,比方說,您不能強調您的出生國或人種,比其他國的人或種族來的優秀,只要口頭表述,就算您口氣溫和且不具攻擊性,但在事實上,您已嚴重的觸犯了歧視罪(加拿大法律絕不寬容,亦即零容忍﹗這也難怪加拿大人,就是那麼的平易近人的令人印象深刻),一切都是依照文明的法律在互相規範著,彼此寬容互敬,這是他們立足國際間,令世人深感佩服的地方。
在加拿大,您也不能說︰「我們東方人的數學能力要比西方人來得好,因為我們有較優秀的頭腦(或我們比你們更用功)」等敘述,就因如此的正確的教導,所以他們絕無諷刺、數落別人的不良歪風(他們的思維是︰天生我才必有用﹗),一切都讓您覺得身以加拿大人(Canadian) 人人平等為幸,大家互相幫助,一起成長為榮。加拿大人引以為傲的地方在,因為我們都是人類,為了達到人類的福祉,我們絕不能仇視別人,這樣才是人類共存最好的方式,和平、安詳、寧靜,彼此尊敬互信(頗有禮運大同篇的境界)。
打個比方,我的「物理治療師」是大陸西安(中國的西北部)來的簽證學生畢業後在多倫多就業的,在加拿大讀了七年的書,結果在前年畢業後,其父母因故無法取得用參加女兒大學畢業典禮的簽證來加後,在同診所中來做復健的加拿大夫婦聊到了這個遺憾後,他們夫婦倆毅然的應允她以關護人(guardian) 的身分,參加了她的畢業典禮,這消息我在前天才聽到,還真感人哩﹗
反觀國內,整個台灣像個種族戰場,一天到晚在比誰比較愛台灣(這在加拿大從未聽聞過)的主觀意識強調,在選舉中用擴音器大肆叫囂(又不是在打內戰),分你我過往(我很懷疑阿扁的法律是怎學的,不﹗應說是怎混的﹗);分本省、外省;分新移民、老移民;還煽動別人去區別台奸;叫別人游太平洋到中國(還出自學混過法律學的子彈加持總統之口);我很遺憾自己的家鄉,在如今,當政者竟然不思民生經濟,卻老搞政治鬥爭﹗
台灣的很多不正義和不公平的地方(恕不贅述),不是我不樂觀,我們正在走向自我毀滅,而挑起這些烽火的就是專制墮落的假民進黨,從上到下幾乎無一可取,用那麼齷齪落伍,民粹分化,劃清界限的做法,加拿大的立足的根本,『人權憲章』的嚴厲貫徹,是不是值得我們學習再三?台灣的政客們,您對得起自己的國家憲法嗎?在加拿大阿扁與執政黨早就跨台了,只有台灣的獨裁領袖和專制政權才會恬不知恥的賴在茅坑不拉屎﹗
註︰恐怖份子利用了加國相對於美國的寬容精神,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但是,那些恐怖份子對加國就不似對美國那般的以牙還牙。對於各種發生在加拿大的一切,我向來都是以站在對方的立場來思考問題的,是何原因?為什麼?有什麼折衷的好方法?要怎樣才能取信雙方?周詳探討後,很多問題是可化干戈為玉帛的,這也是加拿大政府比美國做得好的地方,你做得好,就算是敵人也變成朋友了﹗
面對問題,以和為貴,不挖歷史,不揭人短,適時伸出友誼的援手,問題怎能不迎刃而解呢?這道理應用在從政上,也一樣顛撲不破的,絕對經得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