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8,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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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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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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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grc45
結果,我又失神了,她竟然會唱我們的國歌,我當時都還不會唱他們的國歌呢﹗我在事後問她,妳怎會唱我們的國歌,她說她到美國圖書館借錄音帶學的,雖然還有一點咬字錯誤,但是,很難能可貴,她說為了愛我,也要愛中華民國,我當時感動得不知如何接她的話,只好以吻封她的唇了。隔了二十天後,我答應她來年到美國結婚,她要我有本美國護照,以便將來順利完成我的海外事業旅行,因為當時的美國到很多國家都免簽證,方便無比﹗
...................
不管我 Google 了多少次,再也找不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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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大叔,這段我沒有看懂,不是結婚了嗎?
她不是您現在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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