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事情的細節我們是不清楚
按照報導的說法是,當事人是否真的把"筆記型電腦"內的照片早已刪除?還是維修電腦的人員知道是陳冠希的電腦,用程式還原看看有什麼東西?結果有驚人發現?
他怎知什麼時間電腦會壞掉?壞掉之前就把所有照片刪除?哪之前放在筆記電腦的大量照片是暫存性質,每次欣賞完馬上刪除?
親密情人自拍下照片,也許在現今社會很平常,但,當分手後是否會把親密片馬上毀掉或是偷偷留下來紀念,如果媒體報導屬實說陳冠希應是後者,而且放在筆記型電腦,供其他同好欣賞,這樣明顯他的個人道德就很有問題,因為自己的特殊愛好,毀掉別人的婚姻,這樣算不算造孽?
早前偶然看到一談話性節目,來賓之一的藝人公然拿出已分手的女友自拍裸照給主持人看,他說留為紀念,反正不是圈內人臉被蓋著看不到主持人也不知是誰?可是當事者如果有看到節目他本人必然知道自己前男友還留下裸照欣賞,這樣是否道德?
只是轉貼新聞表達出,時下年青人追逐明星當成"偶像",還說啥"反對婚前性行為"..,一副高道德標準,令支持者擔心他們會否受不了打擊,結果都是騙人的,希望追星族醒覺,不要再花時間去崇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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