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過去黨外及戒嚴時代,民進黨人衝擊法治達到目的,被認為有崇高理想,即使違法也是可以原諒或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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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好了--時代不同
民進黨搞抗爭的時候,當時國民黨政府派出鎮暴部隊,又是水車又是優勢警力的
幾個簡單的訴求(正確的來說,就是我們現在享受的民主果實,但在當時卻是大禁忌)發不出聲音
只好丟石頭,砸汽油彈
雖然我認為一個有文化的國家,不應該用暴力的手段來彰顯自我,達到目的
但以當時的時空背景,我仍覺得「情有可原」
可是我覺得民進黨很嚴重的問題,是他不應該已經在朝執政,但還是把那種習氣帶入廟堂
舉幾個大家都還很熟悉難忘的例子:
1.為了杯葛立法院議事,拿鐵鏈、三秒膠封住大門--雖然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不如泛藍聯合,但應該將立法院的表決結果訴諸公平,而不是上演全武行。
2.行政院對立法院施行抵抗權--這超級嚴重,謝長廷口口聲聲要保住最後一席,說民主國家要有志衡的力量,天曉得哪個國家是用行政權去制衡立法權的。莫非謝先生想效法先賢,行使抵抗權來制衡立法院?光想到這種事情,謝長廷那一票我就是投不下去。
3.具有行政資源的政黨,推行法令居然是靠街頭運動?2004年228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2007年入聯大遊行,這些應該靠行政機器去推動的東西,執政黨反而把這些訴諸人民,有沒有搞錯?
4.今年民進黨青年軍搞了個逆風行走,還在某個造勢場合一字排開向人民鞠躬道歉,希望大家把票投給謝長廷。我是很那悶啦,民進黨執政成績如果很好,為什麼不用執政成績來說服人民,反而是一群不在內閣的年輕人在對支持者鞠躬道歉?逆風行走?這政黨如果有膽識,怎麼不自己出來承認自己的錯誤?選輸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