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門說,一名曾經利用電腦病毒侵入25萬台電腦,並竊取個人資料的電腦駭客,已經承認犯罪事實,他將面臨最高達60年的牢獄之災。
據報導,這名駭客約翰·席費爾,今年26歲,他曾經是一家電腦公司的安全分析師。美國司法部門說,席費爾利用「僵屍網絡病毒」,感染、控制許多在網路上相連的電腦,竊取他人電腦中的銀行賬號、信用卡號等個人資料。
席費爾承認,在盜取他人資料後從事金融詐騙、出賣他人資料等犯罪行為。
席費爾將在8月20日出庭受審,他將面臨最高60年的監禁,並可能被罰款1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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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7/1/xg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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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善有善哉,惡有惡報,可是60年等於關到老,他的一生就這樣毀了,相反地國內的法律沒有那麼把那些駭客或是寫有害程式的人狠狠地判刑,這點我國就學學人家國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