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天師ㄚ...我在寫安樂死的報告剛好分享一下其中一段啦...
當植物人的診斷由擅長神經學檢查及診斷技巧的醫師確定後,植物人也應接受合宜的醫藥、護理或家庭的照料,以維持其個人的衛生及尊嚴。但如果由臨床推斷植物人極有可能已達永遠性,則可以考量在尊重病者患病前的意願,或由民法規定的親屬,代為決定不予急救醫囑。
不予急救包括不實施呼吸及心肺性急救。呼吸急救包括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手術,心肺急救則包括急救性心臟按摩術(俗稱 CPR)、心臟電擊術、使用抗心律不整藥劑及提高血壓藥劑等。世界各國除荷蘭外,法律上都未認同任何以人工加工的方式,使植物人早日離世以解除其痛苦(即安樂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