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5/13 04:18
準總統馬英九曾表示新內閣上任後擬明定那些禮不可收、那些飯不可吃;法務部政風司收集國外相關規定,並研擬相關辦法,初步認為應對收禮價格訂定額度、並採定期申報公告。
政風司找到的資料顯示,美國規定行政官員收的禮物,每次不得超過市價廿美元,一年內從同一位送禮者接受的禮品總值不得超過五十美元。
日本「國家公務員倫理規程」明定,副課長級以上職員接受業者等餽贈或招待,只要價值五千日圓以上,就需每季向首長提出書面報告,還要提出受贈所得的利益、價值、日期、原因及業者名稱與地址。
英國公職人員收受禮品及款待處理原則規定,內閣大臣與公務人員皆不得接受他人禮品、款待或招待,其家庭成員受同樣規範;內閣閣員不得接受與公務有關之海內、外贊助者的禮品。
至於一般的社交禮物,英國規定禮品收據須呈報給常務次長,低於英鎊一百四十元的小額禮品可為受贈者保有,高於一百四十英鎊者,除非受贈者願以現金價格買回,否則即交所屬部會代為處理。若認為該禮品有價值,可做為陳列展示,英國政府則每年公布內閣大臣收受禮品清單。
新加坡政府規定,公務員不得接受饋贈或外界邀宴,一經查出即以貪汙罪論處;新加坡執法甚嚴,甚至認為即使一杯咖啡,公務員都不得接受招待。
新加坡政府更明定政府官員不得接受下級人員贈送的任何禮品,包括現金、物品和票券,不得接受下級人員的邀請出席娛樂活動;政府官員退休時接受下級人員贈禮,仍須申報禮品名稱、價值。部屬要為長官退休給予禮物或娛樂時,召集人應報請常務次長批准,且禮物不得超過新加坡幣一百元,每位成員分攤金額不得超過月薪的百分之二。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8/05/13
http://news.msn.com.tw/news747557.aspx
馬英九的格局就是如此而已吧!!!
規定禁止雖然是一種方法...但還是太負面的作為
何不學學北歐國家那樣實施透明化
透明化後自然就能禁絕很多貪瀆黑暗的政治行為
政治最醜陋的地方就是不透明...常以國家機密來掩蓋
公開透明才是最佳的方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