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rrielee
監察院的職責是監督全國公務員,憲法修改後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權就回到立院身上,立院不屬公務員體系,如您所說即使立委們如何胡作非為除了自律及選民手上的票,是沒人奈何得了他們,因此,通常會出問題大都是行政體系的官員及公務人員,而監委算是個優差級等等同內閣首長,他們是有任期制,沒人可監督他們,他們沒有收錢的管道,除非有被查的公務員行賄,不過幾乎沒聽說過,因為最後調查結果成立彈劾案又怎樣?不用坐牢,怕什麼?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被監院糾正過手下也被彈劾過,不是好好的當上總統嗎?只是選舉時被對手拿出來批評可能會減分而已
哪怕司法體系,考試體系出問題,也因司法院長及考試院長等皆為總統提名,選舉時這筆帳也是算到執政者的頭上
"監院擺爛百分百是對執政黨有好處,顯而易見"
ps:補充一下,如果監院一直是正常運作,319槍擊案監院就可以介入調查,根本輪不到啥真調會,也沒有行使抵抗權事件發生,即使最後查不出是否自導自演,至少保護陳水扁的一票國安人員必然因失職被彈劾,怎會反而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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