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很早以前述描一個故事,正符合校長所說的~
"當年美國的艾森豪威爾總統,他請威爾遜做國防部長的時候,威爾遜是美國的通用公司的董事長,參議員在審查他這個任命案的時候,要求他賣掉股票,並問他說,你做國防部長,你自己那個公司,雖然你賣掉了股票,如果你做國家國防部長的時候,搞的這個事情,涉及了美國的利益,而這個利益又涉及了通用公司的利益,即使你不再是通用公司的股東了,請問你怎麼處理,當這兩個利益衝突的時候,你怎麼處理?威爾遜講得好,他說凡是有利於美國的,就有利於通用公司,反過來說也一樣,就是說,凡是有利於通用公司的,就有利於美國,意思就是說,美國的利益跟通用公司的利益是休戚相關,是一致的。"
在台灣如果發生同樣的情形按照上面故事的說詞,台灣大眾能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