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 06: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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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grc45
都二十多年了,自從移民入境的第一年,就申請槍照,釣魚和打獵三種執照;而之前在南美更快,一星期內就辦好了;這只是有備無患,既然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我為何要放棄呢?至今都還沒機會用在冒犯者的狀況,您說治安是好還是壞,現在的住房全是玻璃的,要進來還不簡單?不過,一切就是那麼的安詳寧靜﹗
巴西是較加拿大亂多了,可也沒要我們來猛轟那些不識相者,這是人民的基本防衛權利,台灣也該開放了,不是都解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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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有些地方還真亂ㄚ
釣魚也要申請執照嗎??
還有哪些稀奇的執照呢
大大的槍也真的太多了點吧,十把槍都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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