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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6/23 16:00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政治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該校對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的「不續聘」決定不會改變。政大主秘樓永堅表示,政大只是要中止和莊國榮的契約關係,並沒有剝奪他的任教權;原來聲稱7月1日要到總統府前絕食靜坐的莊國榮,今天改口說要找一間寺廟靜思反省,他說自己的有些言行值得反省。
政大今天再次強調,莊國榮不續聘案是依程序處理,校教評會「本校不續聘」的決議不會改變,校方將依行程政序在本周五前送教育部審議。
莊國榮抗議,政大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作出不續聘決定,讓他再也無法到公私立學校任務。政大主秘樓永堅則澄清,政大並沒有要剝奪莊國榮到其他學校任教的權利,針對法條解釋的不同,將交由教育部裁決。
樓永堅說,政大校教評會是依據教師法第14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依法可以處「解聘」、「不續聘」或「停聘」,討論結果認為,「解聘」案將使莊國榮無法到他校任教,「停聘」則是仍可支領半薪,最後校教評會委員認為「不續聘」是較適當的懲處。也就是說只中止政大和莊國榮的聘任契約,但他仍可到其他學校應聘任教。
政大強調,政大會在呈交教育部的公文中清楚說明有關「教師法」法條的見解,由教育部最終決定。莊國榮如不服審議結果,得依教師法第29條規定,提起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