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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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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案件其實不複雜啦......總的來說死者其實也知道這男的不好,可是她卻沒下決心
處理這段感情,於是歹戲拖棚。分手...又被男生媽媽弄復合... 感情的路上當你發現這個人無法做你人生伴侶時就最好換個搭擋, 拖下去、觀望通常都是無意義的........比方個性不合、觀念差別大.. 曾看過談話節目中女藝人作上述表示...認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你 繼續等待、觀望通常都得不到你期待的"改變".... 以我看法來說,其實死者蠻好躲的,因為她是香港人暫離台灣就可以遠離 兇嫌,若干時間後再回台。而缺失也是因為他親人都在港,無法給予必要、 即刻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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