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人家說,夢不能作的太美,志向不能立的太快,果然,一個禮拜不到,她宋靄桐剛規劃出爐的偵探夢,就碎的差不多,有夠淒慘的!
這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她明明算好了,首先從那些情書挑出幾個最有可能的“嫌疑犯”,像是長得比較帥,或是在學校比較紅;接著再從這些可能的“嫌疑犯”中,找出他們曾有過的女朋友,或是仰慕者之類的,列為可能的“教唆者”。
這個過程實在是簡單得沒話說,兩三下就列出了黑名單,可惜,這黑名單卻一點也不簡單。
天啊!近二十位有可能的“教唆者”!如果每位都得來一段身家調查,不累死她,也會害死她。
再過半年多就是大學聯考了,她要是沒加把勁,把握時間用功K書,明年不小心吊上了私立大學,她老媽一定哭上三天三夜不睡覺,直到把眼淚用完為止,想想,一個學期五萬多的注冊費,可會害得她老媽的荷包瘦上一大圈,她如果沒哭的死去活來,會善罷甘休嗎?笑話!當然不會。
反正,結論就是靄桐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浪費,若真想找出“教唆者”……也還早得很呢!
其實,重點不在這裏。這些天來,她左思、右想,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她的辦案過程好象太順利了?說真格的,如果每件事情都那麽簡單,這世界還會有懸案嗎?她一定有什麽地方搞錯了,或是想錯了;但是,還是那麽一句話──這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哎!現在她不得不懷疑自己的智商真的有一八○嗎?該不會是當初智力測驗的時候,瞎貓碰到死耗子,蒙上的吧!那她的運氣也未免太好了!不管如何,有件事情絕對是對的,那就是──不是每個人都當得了偵探的。
“我就知道。”迅速抽走靄桐手中的單字簿,文眉得意地叫道,“你一定躲在這裏背英文單字。”
“靄桐,你真的很不夠意思耶!全班每個人都要到操場跑三圈,你卻舒舒服服的坐在樹蔭底下納涼,要是讓體育老師看到,他一定氣得吐血。”拍拍草地,芝怡跟著文眉在靄桐的身旁坐了下來,接著才又補上一句:“下次要偷溜,麻煩知會一聲。”
靄桐還以為芝怡變得有正義感,想不到沒幾句話,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她們體育老師要是聽到她最後一句話,才真的會氣得吐血。
“就是嘛!不過,靄桐,說真的,最近,你還是不要單獨行動比較好。”文眉介面道。
靄桐知道文眉的反應確實是有比較慢,但是,還不至於這麽離譜吧!事情都過去一個禮拜了,才想到要警告她,實在有夠沒誠意;更何況,才瞄到人家的臉,就馬上躲到她的身後,她要真的把文眉帶在身邊,那才真的是自討苦吃,沒事找事做。
“眉眉,你叫我不要單獨行動,是不是建議我該請個二十四小時的保鏢?太奢侈了吧!我一個月的零用錢四千,吃三餐都嫌不夠了,還請保鏢?眉眉,難不成你願意贊助我?”
“靄桐,你別鬧了,我是在跟你說真的。”文眉大叫道。
“什麽是真的?請保鏢,還是贊助我?”
“宋靄桐。”對著靄桐用力一吼,文眉雙眼瞪得猶如銅鈴一樣大。
靄桐一副怕了她的模樣,嘖嘖!叫的這麽大聲!真是一點幽默感也沒有,開開玩笑,竟然把臉都給氣綠了。
“靄桐,你別逗她了,眉眉是在跟你說真的。”芝怡附和道。
她也沒說是假的啊!靄桐不答腔,只是翻了翻白眼。
“就是嘛!靄桐,我是為你好耶!這幾天有個彪形大漢在學校外,四處拉著同學打聽你的消息……”文眉有些憂心地道。
“彪形大漢?”這怎麽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樣?可能嗎?實在不是靄桐喜歡疑神疑鬼,而是像她這般純真無邪的小天使,哪會被那種聽起來像是黑道分子的傢夥盯梢!
“真的,我就被他問過。”
靄桐瞧文眉那副認真的樣子,應該不是在說謊吧!好吧!暫且相信好了。
“靄桐,不只是文眉被問到,我也被問到過!我們在猜,會不會是上回那些攔截你的小太妹,派人在四處打探你的消息?”
靄桐對芝怡的猜測感到很懷疑,怎麽說,請人做事也是需要花錢的,瞧瞧那群小太妹,一臉的苦瓜相,八成跟她一樣缺錢用,哪來的閒錢!
“一定是她們,靄桐,你還是小心一點,她們現在已經掌握到你的上下課時間、家庭的狀況,還有在學校的交友情形……”
“眉眉──”
話才說到一半,就被靄桐忽然叫住,文眉一臉茫然地望向靄桐道:“怎麽啦!”
“你該不會是想告訴我……”瞇著眼,靄桐皮笑肉不笑地道,“那個人問了你這麽多事情,而你一字不漏,全部都告訴他吧!”
“當然,他問的我全都知道啊!”
天啊!她竟然可以回答的理直氣壯!敗給她了。
“芝怡,你不會像眉眉那麽老實吧!”堆滿笑容,飽含著期待,靄桐相信自己絕不可能那麽倒楣──她絕對不可能同時被兩個好朋友給出賣了。
“這……”傻愣愣地回以一笑,芝怡無辜地道:“這不能怪我,那個人的額頭邊有一道刀疤,看起來好兇悍,不說實話,他可能會一拳揮過來。哎唷!事有輕重緩急嘛!先保護我自己,以後我才有能力保護你啊!”
這下子,靄桐真的是欲哭無淚,想不到她宋靄桐竟會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眼睛短暫的昏花,交到這兩個死沒良心的好朋友:一個傻得什麽都說、一個自私的什麽都說,她早晚會被她們兩個給害死的。
算了,那個人也只不過對她做了一些調查,又還沒有拳頭相向,何況憑她跆拳道六段,會不會打輸他都還不知道呢!有什麽好擔心的。
看到靄桐那副氣得說不出話來的傷心樣,她們兩個這才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不過,事到如今,話都說出去了,怎麽也收不回來了,唉!聳聳肩,就當什麽事都沒發生過好了。
※ ※ ※
“哇塞!又離家出走了啊!”看著以歡大包小包地踏進玄關,於貞雅戲謔地笑道。
“廢話!”以歡啐道,瞧她手上挂著的、身上背著的,還有地上拖著的,不用說出來,也知道她這種德行像是離家出走,這小丫頭就會幸災樂禍,還特別加重語氣強調,什麽態度嘛!
“大姊,你又跟姊夫吵架了嗎?”看到以歡氣嘟嘟的樣子,坐在貞雅旁邊的以攸擔心地問道。
斜睨了一眼正拖著行李走進客廳的以歡,貞雅不鬆口地繼續調侃道:“二姊,他們那樣不是吵架,只不過是她老公想跟她那個那個,而她小姐擔心肚子會這樣大了起來,所以躲回娘家來,這怎麽可以說是吵架呢?”
把行李丟至一旁,以歡一面拉下貞雅蹺得高高的二郎腿,一面訓斥道:“什麽那個那個,上床就上床,講話不清不楚的,七老八十的歐巴桑啊!”
“我還以為你要說做愛呢!”
“貞雅!”以攸輕輕地對著貞雅喊道,她這個小妹真的是愈來愈像以歡,講話口無遮攔,也不懂得害羞,真是傷腦筋。
“二姊,大姊都沒臉紅了,怎麽你卻紅得像只炸蝦子。”
“你管人家臉紅不紅,至少她遠比你懂得什麽叫含蓄,小丫頭,沒事別跟你大姊夫亂學,小心以後變成小色女,誰敢娶你!”以歡輕斥道。
“是嗎?像你這種大色女,都有姊夫那樣的人敢娶你,我只不過是小色女,有什麽好擔心的。”
“是啊、是啊!只可惜,像你姊夫那種敢娶色女的人,實在少之又少。”
“怎麽會?二姊說滿街都是啊!”
“我哪有!我只說、這年頭很多色狼,叫你上街小心一點,我哪有說滿街都是?”以攸插口道。
得意的朝著以歡笑了一笑,貞雅假裝無辜地說道:“大姊,是二姊說你老公是色狼,不是我說的哦!”
哦,天啊!她真的會被這個寶貝妹妹給害死了!以攸暗暗叫苦。只不過有那麽某一天,不小心說溜了嘴,把姊夫指成色狼,要小妹不管是上街,或是到任何地方,都要提防這類的人,結果……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早知道當初就別那麽多嘴,直以為貞雅看似天真善良,容易受騙上當,挑個比較熟悉的對象警告她,才會教得懂她,誰知道竟然被將了一軍。
唉!就是有這種妹妹,老愛尋她開心,其實她也知道,這不能怪貞雅,誰教她是於家三個女孩中最放不開的一位,多愁善感的她,就是讓這小妮子看不過去,逗逗她也不過是為了讓她快樂一點。
看到以攸滿臉的懊惱,以歡不由得瞪了貞雅一眼,開口念道:“你姊夫本來就很色,還需要你二姊說嗎?你,就愛欺負你二姊。”
“冤枉啊!我哪有愛欺負她,是她自己太容易被欺負了!”
用力往貞雅大腿捏了一把,以歡笑罵道:“人小鬼大。”
“大姊,我不小了,我二十六歲了。”
論起於家每個小孩的身材,老大以歡是一等一的棒;老二以攸是苗條得沒話說;老三霆浚則是連女人看了都會嫉妒,只有老麽貞雅,怎麽看就像發育不良的四季豆,又幹又扁,要不是她老爸、老媽已經上了天堂,貞雅真的會逼問他們──她是不是從垃圾堆撿回來的。
身材是胸口永遠的痛,所以千萬別說她小,要不然她會瞪著大大的眼珠子,一副想掐死人的樣子、大聲報上她的年紀,就像現在……
朝著貞雅微微一笑,以歡毫不在意地又道:“一說到你二十六歲,我就想到以攸已經三十歲了。”
聽到以歡提起了自己的年紀,以攸忍不住要發出痛苦的呻吟,她終於知道以歡離家出走的原因了!可憐的霆浚,接下來別想要有好日子過了。
“大姊,你可不可以暫時忘記我已經三十歲了?”
以歡贊賞地看了以攸一眼,不愧是她的好妹妹,才提到這個敏感的數字,就馬上知道她的目的。
就在上禮拜三前往霆浚的辦公室吵過一次之後,她足足忍了九天不去騷擾他,當然,這絕對不是她突然善心大發,實在是有了更偉大的計劃。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使勁了渾身解數,這才讓她那位霸著她不放的老公,贊成她有計劃性的離家出走,接下來的十天,她可以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地進行糾纏,保證吵得霆浚承諾結婚了事。
此行既然身負重任,自然不能孤軍奮鬥,怎麽說也該有個最佳戰友,這麽重要的搭檔除了以攸,她絕對不做第二人想。其實她也只有以攸可以挑選而已,不管如何,就是要以攸和她唱雙簧,所以,打死她她也不願意暫時忘了以攸的年齡;而且,還要時常提醒,天天挂在嘴上,那才能讓以歡記得她們姊妹是站在同一陣線。
“以攸,你怎麽可以叫我把它忘了,我們現在可是肩負神聖的使命耶!”
是啊!神聖的使命!既可以讓以歡認命的懷孕生子,又可以讓她的感情撥雲見日,她何樂而不為?可是,就算真的卸下總經理一職,她和維哲的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嗎?他們兩個的問題,豈止卡在她對於氏集團的責任,更重要的是維哲的父母親──譚爸、譚媽,以及她奶奶會同意他們兩個的婚事嗎?
以攸清楚的明白她在於氏集團的責任,只是她和維哲不敢面對事實的一個藉口,如果藉口不再是藉口,也許他們真的得走上維哲所作最壞的打算──在眾人的反對之下私奔。
以攸很矛盾,一方面私心希望她和維哲的戀情能夠早早曝光,一方面又擔心害怕,曝光之後所要面對的種種問題如何是好,她的腦海中都還沒個定案呢!
“以攸!”看著神情恍惚的以攸,以歡不悅地叫道,“雖然是神聖的使命,但也不需要把眉頭皺的那麽高啊!想夾死蒼蠅啊!”
緩緩地將自己由思緒中拉了回來,以攸淡淡地喚道:“大姊,我……”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但是也不需要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只要配合我,十天馬上過了,屆時你想當個好姊姊,還擔心當不成嗎?”
以攸暗忖,唉!就讓以歡認為她是擔心這回事好了,反正她也不能多作解釋。
“大姊,你們兩個在說什麽暗語,我怎麽都聽不懂?”這個看一眼,那個又看一眼,貞雅好奇的眼光不放鬆地在兩位姊姊之間來來回回地流轉。
“小孩子家,別管這麽多。”以歡斥道。
“我已經二十六歲了。”貞雅再次聲明,真討厭,就知道欺負她長得比較矮。
“知道、知道,又不是什麽大秘密,怎麽會不知道呢?”以歡疊聲應道,也不瞧瞧自己長得這副德行,發育不良,還好意思強調自己的年紀,說出去一定笑破人家的肚子。忙了一天,她也累壞了,可沒那種精力,為了這問題再跟這小丫頭大戰三百回合。
伸伸懶腰,以歡打了個大哈欠道:“我要上樓去睡覺了。”迅速跳下了沙發椅,正准備拿起她的行李時,這才忽然想到,“奇怪,怎麽我回來了這麽久,就只看到你們兩個,其他的人呢?”
“除了老哥和維哲哥還在公司,奶奶他們全都上陽明山泡茶、洗溫泉。”
“那好,他們要是回來了,千萬則告訴他們我在家,明天早上,我要讓他們大吃一驚。”
“大吃一驚?”貞雅一臉懷疑,會嗎?他們全家上上下下,裏裏外外,哪個人不知道她大小姐動不動就喜歡離家出走,這種家常便飯的事,還想讓別人大吃一驚?省省吧!哪天她大小姐要是忽然變的安安分分,不再離家出走,那才真的會讓人大吃一驚呢!
“嗯,記得哦!我要上樓去睡覺了。”
以歡一離開,客廳馬上回到原有的寧靜。
從剛剛的一席話,以攸相信她大姊是有備而來,唉!真不知這對她和維哲的未來是好,還是不好?
※ ※ ※
望著手中的報告書,霆浚知道該是他採取行動的時候了。
沈靜了一個多禮拜,他幾乎快以為她們兩個已經放棄對他的死纏爛打,沒想到今天一早,就讓他在餐桌上看到以歡;其實,她的出現原本也沒什麽好驚訝的,畢竟離家出走是她最拿手的把戲,偏偏,她那笑得闔不攏嘴的誇張樣,以及從頭到尾死命盯著他的兩顆眼珠子,讓他不得不承認她是別有居心。
說起來還真是諷刺,才正慶幸他不用浪費時間雇個小女朋友演出戲給她們看,她們卻已經把戰場移回家中。如果今天他是個吃飽沒事做的人,他真的會考慮陪她們耗下去,問題是於氏集團已經出了個不務正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如果連他都有樣學樣,於氏集團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從土地開發、建築營造,到如今金融、休閒娛樂的跨足,他爺爺、奶奶一手建立起來的於氏集團,豈能毀在他於霆浚的手上。她們兩個無聊的舉動是該告一段落了,他精心佈置的計劃,至少可以讓她們閉上嘴巴半年。
叩!叩!
“進來。”
“副總。”喚了一聲,維哲便迅速來到霆浚的辦公桌旁。
“馬上幫我安排,我要會一會宋藹桐。”
“宋靄桐?”
輕輕揚起了眉毛,霆浚冷冷一笑,微諷道:“報告一到我的手上,馬上就把這號人物給忘了,維哲,你是記憶力不如從前,還是做事愈來愈不專心?”
“不敢。”維哲猶記得上星期五,在他苦思良久之後,他建議霆浚雇個女朋友,來終止以歡的逼迫。
雖說以歡是逼著霆浚結婚,但是沒有對象,婚是怎麽也不可能給的;有了對象,以歡就像吃了定心丸,自然不再爭吵不休,畢竟這一年來,她之所以為了這問題吵翻天,還不是因為霆浚連交個女朋友都賺麻煩,讓她苦無生小孩的日期好安撫她老公。
就霆浚而言,花錢“雇”個女朋友確實很可笑,但是目前既然無心交女朋友,也只好如此了。為了確保結果如願,深思熟慮一番之後,霆浚修改了他的提議,擬訂了一套更周密的對策。
依著霆浚的計劃,他和趙士軒──也就是霆浚的保鏢兼司機,查遍了所有高中三年級成績名列前茅的女孩子;還好目標不大,他和阿軒找起來並不費力,更重要的是加上了霆浚的附帶條件──家境普通、家庭成員單純,這樣調查起來更是迅速。
三天不到,兩位候選人的分析報告,以及偷拍的照片,就已經送到了霆浚的手中。二選一,霆浚挑中了宋靄桐,確實令他不解──從各方面資料的顯示,這小妮子鬼靈精的要命,不易掌控,實在不是一個好搭檔。
不管霆浚為何挑上宋靄桐,最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這幾天,一直沒見到霆浚更進一步的指示,他還以為她的報告已經沈封穀底,沒想到……
其實,他不應該感到驚訝,畢竟,稍早看見以歡出現在於家,他就該猜到霆浚接下來的行動。
“今天之內,我要把這事給解決掉。”霆浚面無表情地說。
“是,我這就去安排。”
當辦公室的門再度被開了又關上,霆浚的目光也再度移回了報告書上,不自覺地撫過貼在上頭的照片,他的眼波不禁流露出一絲自己也沒察覺到的柔情,僅僅只是一張照片,宋靄桐卻已經牽住他整個視線,是什麽原因?他也不清楚;也許是她那看似在笑的黑眸,也許是她那賊頭賊腦的笑容,不管是什麽原因,她確實對他產生相當大的震撼。
深深吸了一口氣,霆浚再度闔上了報告書,他不該浪費時間在這種沒意義的問題上面,何況對象也只是一個“雇”來的小女生。
※ ※ ※
“靄桐,你真的不想跟我們去逛街?”從教室到校門口,文眉一路不死心地重復問著靄桐。
“真──的。”靄桐口是心非地回答,什麽真的?根本是假的,她想去逛街想瘋了,可惜她現在口袋空空如也,就剩下回家的公車錢,她連“看”的份,都少那麽一趟的車資,還談什麽“逛”?
唉!講到這個,就想到她缺了一陣子的牛仔褲,究竟還要盼多久才盼的到呢?
“靄桐,不跟我們逛街,那就跟我們一起吃完午餐,然後再回家嘛!”
“不用了,我要回家陪我媽吃午餐。”說得好象她恨孝順的樣子?是啊!沒錢的時候,靄桐是標准的乖女兒,孝順得不得了。哦,天啊!有一個多禮拜沒吃到漢堡了,真想念它們的味道,想到都快流口水了。
“眉眉,靄桐既然不跟我們去,你就別勉強她了。”芝怡勸說道。
“可是……好吧!靄桐,我們走了,拜拜。”
“拜……”
望著她們兩個已經轉身雖去的背影,再看看自己正吊在半空中還來不及揮別的玉手,靄桐震驚地想道,哇塞!這兩個的動作未免太迅速了吧!前一秒鐘還在猶豫不決的“可是……”,下一秒鐘已經“拜拜!”得快不見人影,什麽世界啊!變的這麽快。
垂下舉著高高的手,靄桐無奈地重重歎了口氣,這兩個好朋友真的很不夠意思,認識她這麽久了,看到眼中閃爍著渴望的光芒,也知道她不僅想逛,更想吃;當然,她是不敢奢望她們買條牛仔褲送她,但是自告奮勇請她吃個漢堡,總做的到吧!算了,說來說去還是怪她自己,這個月還過不到三分之二,零用錢就已經見底了,別說是漢堡,她連碗陽春面都沒錢吃呢!
唉!今天晚上非得靠幫她老媽洗碗、幫她老爸捶背來爭取一些額外的生活補助費,要不然就得挖她那只已經瘦得不能再瘦的小豬公。
“靄桐──”急忙抓住正要轉身離去的靄桐,文眉氣喘如牛地叫道。
驚訝地瞪著眼前的文眉,靄桐不相信地搖著頭,天啊!這女的剛剛不是已經走到十萬八千里之外了嗎?怎麽她才歎了口氣,人又飛到了跟前,太厲害了吧!
“還好!還好你還在校門口。”
“是啊!”靄桐豈止在校門口,她根本還站在原點,腳都還來不及跨出去,就被文眉這麽用力一抓。
輕輕拉開那雙緊抓著她手臂的手,靄桐促狹道:“做什麽?突然間又折了回來,捨不得我啊!”
“哎唷!才不是咧!還不是為了這個。”伸手拿出放在口袋裏的情書,文眉將它們遞給了靄桐。
望著手中的情書,靄桐不禁發出了一串的咒罵聲,真該死,好不容易才把她那失敗的偵探紀錄給忘得一干二淨,這會兒……哼!全都回來了。
“我的好眉眉,我拜託你行不行?下次麻煩你自動一點,拿到這種東西,就把它們給撕掉,不要那麽勤勞,還千里迢迢地送到我的手上。”
“不行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就算你不想看,我還是得交給你啊!何況我的座位就在你的斜前方,一點也不遠。”
天啊!她宋靄桐這麽聰明、有智慧的人,怎麽會交到這麽“白癡”的好朋友呢?唉,罷了!有道是貨品既出、概不退換,更何況文眉跟她也相處了兩年多,別說文眉沒資格要求退貨,其實她也捨不得啊!
“好吧!既然你這麽講信用,那我來撕好了。”看到這些情書,靄桐就想到她起初引以自豪的偵探夢碎了,實在很難相信她這麽聰明的人,竟然當不成小小的偵探!也難怪看著它們,她就想罵人,畢竟像她這麽自負的人,總是沒什麽肚量接受自己的失敗,撕!撕!撕!
盯著那被撕的零零碎碎的信,文眉一面搖頭歎氣,一面喃喃念道:“明明知道下場是這樣子,這些人為什麽還是那麽喜歡寫?真是搞不懂。”
“就是嘛!每個認識我的人,哪個不知道我最討厭看情……”突地,靄桐停住了口,哎呀!她怎麽一直沒想到這一點呢?從高一到現在,她不僅以成績享譽全校,甚至還以難追聞名全校,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從不看那些仰慕者寫的情書,也就是說寫信追她,是萬萬不可能成功的。
所以就算她真的搶了某人的男朋友,也絕不是這當中的任何一位,畢竟她連看他們的信都沒看一眼,哪來的“搶”呢?虧她還自詡頭腦一流,沒想到一開始就查錯方向了,還花了將近一個禮拜的時間在這些情書上面打轉!
“靄桐,你怎麽了?想嚇死我啊!哪有人像你這樣子,說話說到一半就突然呆住了,嚇人也不是這種嚇法!”一面擔心地拍著胸口,一面不放心地看著靄桐道。
膽小鬼:靄桐暗中嘟嚷著,“懶得跟你扯,我要回家了。”
“喂──”
望著靄桐的背影,文眉也只能聳聳肩,也好,要不然再繼續聊下去,讓芝怡氣得從速食店沖出來找她,她恐怕會被狠狠地削了一頓。
※ ※ ※
一路朝著站牌走去,靄桐的心情實在是好得沒話說,盡管事過境遷,她已經不打算揪出幕後的主使者,但是,能夠瞭解自己失敗的原因,絕對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常言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哪天萬一又碰到了這種事,保證可以如願查出幕後主使者……
“OhMyGod,宋靄桐,你這個大烏鴉!”什麽叫一語成讖,大概就是指眼前的情況吧!早知道這個“萬一……”來的這麽快,她絕對不會走這條路的。
小心翼翼地看著眼前上禮拜才打過照面的五位小太妹,靄桐已經可以感受到她們的“打”氣騰騰,真要命!什麽地方不過,遍偏選上學校的旁邊,瞧她一身制服的打扮,如果跟她們打上一架,別說有損學校的形象,要是倒楣一點,又被學校的老師撞見,連她自己的名聲都保不住了。
是打好,還是不打的好?真是傷腦筋。
“喂!我們來打個商量好不好?”三十六計,走為上策,一步一步往後退,靄桐自信她的跑功絕對比她們厲害。
仿佛看出靄桐的意圖,原先站在帶頭“大姊”後方的三個人,迅速移到了靄桐的左右兩方,還有後面。
冷冷的目光掃向靄桐,“大姊”帶著怒意說道:“我已經警告過你,行為檢點一下,你竟然當我在放屁,放完就算了,今天我要不給你一點苦頭吃,你是不會學乖。”說完,便向靄桐走來。
“等一等,我抗議!”前後包圍!這會兒就算她是賽跑健將,也沒機會跑給她們追了,目前大概只能採用拖延戰術,趁她們疏於防備之際,再來溜了,“不是我學不乖,實在是我根本沒搶別人的男朋友。”
“那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找碴囉!”
“我可沒這個意思,只不過認為你不分青紅皂白就想打人,是有些不公平。”靄桐老實地道。
“我不分青紅皂白?你這騙人的小**,明明搶了別人的男朋友,還死不承認。”
天啊!真想把耳朵給捂起來,竟然罵她小……不幹不淨,她耳朵聽了八成會生病!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
“我不是不承認,是……”瞪著已經走到面前,而正舉手要甩下來的“大姊”,靄桐突然一愣,不知如何響應才好。
眼看那一巴掌就要揮下來了,忽然有一隻大手,從半空中把它給攔了下來。
驚訝地看著那只救了她美麗臉龐的大手,靄桐輕輕把頭一遍,哇塞!這傢夥真不是普通的龐大。
“小姐,你要我怎麽回敬她?”迎上靄桐的目光,趙士軒客氣地詢問道。
雖然這位龐然大物長得相當兇悍,但是靄桐並不覺得害怕。反倒認為他有那麽點英雄氣息。
“大英雄,回敬是不必了,怎麽說我和她,”比了比那被他抓住手腕的“大姊”,靄桐接著又道:“我們兩個根本沒什麽深仇大恨,更何況我這個人什麽都打,就是不打落水狗。”
微微地朝著靄桐點點頭,趙士軒轉而對著“大姊”道:“你有沒有聽到?還不謝謝小姐。”
“慢點兒……”朝著四周看了一看,靄桐又道:“大英雄,你可不可以讓那些人別圍著我打轉,我會有壓迫感的。”雖然有人救她,但是誰知道等一下大英雄一離開,她們是不是還會埋伏在另一個地方等地,還是先溜會比較安全。
收到靄桐的指示,趙士軒稍稍用力扭了一下大姊的手腕,命令道:“叫你的人退開。”
果然,“大姊”一個眼神,其他幾個馬上退了回去。
滿意地看了她們一眼,靄桐感激道:“大英雄,謝謝你。”
“小姐,這是我應該做的。”為了不讓靄桐聽到他的警告,趙士軒稍微地把“大姊”往後一推,交代道:“如果讓我知道你敢再動宋小姐一根寒毛,我會教你的手沒辦法再打人。滾!馬上給我滾!”
沒一會兒的工夫,幾個小太妹全部落荒而逃。
望著她們離去的慌張樣,趙士軒不禁冷冷一笑,憑他的手勁,相信那位大姊頭的手會腫上個四、五天。
“小姐,”一面叫著,一面回過身來,趙士軒才正打算跟靄桐解釋他的來意,卻發現她已不見蹤影,“這下可好了,看我怎麽跟少爺交代!”
※ ※ ※
靜靜地立在霆浚的辦公桌前,維哲和趙士軒此時除了等待霆浚的責罵之外,什麽話也不敢說。
銳利的眼神直勾勾地看進維哲的眼裏,霆浚一臉漠然地質問道:“告訴過你,今天之內,我要把事情給解決掉,讓你將人帶來跟我會面,你現在竟然告訴我人溜掉了,哼!維哲,是你沒把我的話聽清楚,還是你的辦事能力不佳?”
瞥了一眼無言以對的維哲,趙士軒內疚地插嘴回道:“少爺,這事跟維哲一點關系也沒有,都怪我,是我的疏忽才讓宋小姐跑掉,你要罵就罵我好了。”
轉而注視趙士軒,霆浚微微挑高了眉,嘲謔道:“我都還沒說你,你就等不急找罵挨,阿軒,你是愈來愈沈不住氣哦!”
“少爺,阿軒不敢。”回想當初從監獄被放出來,黑道出身的趙士軒,再加上被關的紀錄,就算他想重新來過,也沒人敢用;就在被逼的快走回頭路之時,他看到了霆浚應征司機的廣告,孤注一擲,他毅然決然地找上剛進了於氏集團的霆浚。
也許注定該遇到貴人,霆浚在知道他的來歷之後,不僅大膽用他,並讓孤家寡人的他住進於家;但是,在那同時,霆浚要他嚴守四個字──“沈得住氣”,所以,這四個字是他該盡的職責、該奉行的准則,他不容許自己讓主子失望──因為主子是讓他重獲新生命的大恩人。
“不敢就好。”沈靜地看了他們兩個一眼,雙手輕輕托著下巴,霆浚接著問道:“一天之內辦不好,那你們兩個來告訴我,我該給你們多久的時間?”
“明天,少爺,明天阿軒一定把宋小姐帶來給你。”
“維哲,你怎麽說?”
“明天我會跟著阿軒,絕不會再讓阿軒單獨行動。”其實說起這事,維哲還真的對趙士軒感到抱歉,這本來是他該做的事情,卻為了晚上能和以攸約會,急著完成手邊的工作,所以才將它丟給了阿軒,結果,反而把阿軒給拖下水。
“好,明天我要是見不到人,你們可以不必跟著我做事了,乾脆回家伺候于家的女人。”霆浚下了個結論。
“是。”
“你們兩個可以出去了。”
維哲和趙士軒一退出辦公室,霆浚的心思不自覺地又回到了靄桐身上,經過今天的事情,他對她是愈感好奇,明天,明天他就可以會會她了,他要瞧瞧這才十八歲的小丫頭,是否真如阿軒所說的滑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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