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435339.shtml
卡玫基颱風帶來豪雨重創中南部,談到責任歸屬,幾個縣市長好像自己很無奈,全都摃上中央,「官」字是兩個口,責任講來講去都是別人的,災民能接受嗎?
這次豪雨確實超量,有不可抗力的天災成份在,但治水就是對抗天災,不應有任何藉口,不然要政府幹什麼?老百姓幹嘛要繳稅?在民眾看來,不管責任在中央或地方,反正政府是一體的,中央與地方政府都不能免責。
以災情慘重的台中市為例,市長胡志強談責任指向中央,但胡市長已是第二任,市府是否在這場抗洪作戰中盡了全力?再以台南縣為例,總爺國小裁校案,教育部一插手,台南縣長蘇煥智立即反擊這是地方自治,對一般政務是爭權爭錢,但談到治水與水患責任歸屬,態度又不一樣了。
高雄縣長楊秋興甚至把水患講成中央政府長期重北輕南的問題,過去8年是扁政府在執政,阿扁對南部所下的功夫,眾人皆知,治水不力跟重北或重南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治水的最大責任應在中央,但地方政府也要扛起極大責任,如果地方一副全仰賴中央,以為自己只是「配角」,哪治水將徒然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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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也是另一層面的
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