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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7-28, 07:42 AM   #5 (permalink)
abacus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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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誤導大眾的案例不勝枚舉。
1. 幾年前發生過玻璃娃娃被同學不慎摔死,而該同學被告賠償的訴訟案。乍看之下,大家都會為那同學叫屈。事實上,那位玻璃娃娃平時就有一位好友背他上下樓梯,那天剛好好友請假,所以玻璃娃娃就不想上體育課(身心嚴重障礙學生本來就可以不必上體育課),而那位同學硬要玻璃娃娃接受他的好意,而那天下雨自己卻又太粗心大意,結果害玻璃娃娃摔下樓梯致死。就算那位學生是好意,問題是人家玻璃娃娃都拒絕了,他霸王硬上弓,自己又不小心一點,這多少都要負道義責任。可是媒體幾乎都以膚淺的眼光來報導,那位同學變成好心沒好報,完全一副無辜受害者的模樣,法院最後也判決這同學不必賠償。
2. 以前也發生過某一個國中註冊組職員好心沒好報的事件。每學期開學總是有學生還沒繳註冊費,學校一催再催還是賴著,因此該校就規定開學未繳註冊費一律記小過,但是記小過日後學生紀錄會留下汙點,所以那位職員便要求未繳費學生罰寫一百次我要按時繳費來代替被記過。老實說,這職員原先真是一片善意,但是經過媒體有色眼鏡放大以後,變成眾矢之的,最後自己還被記過。這職員當初只要按學校規定,直接給那些未繳費學生記過,自己就不會惹禍上身。有時看著這種報導,還真覺得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3. 以前某一技術學院有一「大學生」偷竊機車車棚一頂安全帽,由於那頂安全帽太炫、太特別了,全校就這麼一頂,好死不死,這小偷要騎出機車車棚時,正好碰到物主,被物主認出,雖然逃走了,但是車號也被物主記了下來報案。警方循線逮捕後,那小偷居然覺得事不關己,才一頂安全帽而已,沒甚麼大驚小怪。小偷家長來到警局以後,就跪下來乞求物主、警察放過他們的孩子,但是這小偷已經年滿十八,所以還是面對一場牢獄。這原本就是一件很單純的事件,但是新聞報導之後,記者居然加上幾句話,大意就是,老師到底是怎麼教的,怎麼會教出這種孩子,所以學校老師難辭其咎。這些記者每天在社會行走,難道不知道教育之所以失敗,家長和整個社會要負起最大的責任。老師碰學生幾下,馬上就可能挨告,在這種病態社會下,一律不准體罰,不明哲保身的老師很快就會砸破鐵飯碗。最應該負起這件偷竊案責任的對象,除了那小偷外,就是小偷父母了,今天走到這種地步完全是自作自受。
台灣今天這麼亂,沒有出現有遠見、有擔當的政治家固然是原因,但是媒體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唯恐天下不亂更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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