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4,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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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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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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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放心親綠名嘴早就幫他玩了文字遊戲
他們辯解,沒有不法所得頂多是財報申報不實,逃漏稅等等,都不屬於刑法,只是罰錢了事,因此,在他們的認知裡這不算是犯法,以定罪抓去關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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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不是法 ?? (這是公訴罪,屬重大犯罪)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
有第二條第一款之洗錢行為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
萬元以下罰金。
有第二條第二款之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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