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rrielee
我們華人是受這樣的教育長大,其實是不對的
鮮少聽過美國的父母會拿自己小孩開人頭戶,即使有兒女也不會答應,理由是,一切堂堂正正為何不用自己身分開,將來出事子女要承擔法律負責,這是外國父母不會幹的事,不竟兒女長大成年會被趕出家門自食其力,父母又有什麼權力要求子女不準多問簽名就是?
華人社會有一個很大的通病,像陳致中這種家庭,他本人沒有工作從讀書到結婚都是父母供養,憑什麼能對父母說"不"
像我們這種窮人小孩長大都靠自己,也不會得到父母什麼遺產之類的東西,不合理事情向母說不的次數遠比有錢人的小孩多
記得多年前,先父還在世,曾拿了一分文件要求我哥哥替他的好友作保,哥哥沒有即時答應去查一方對的狀況,發現問題很大,於是約齊我們幾兄弟跟父親解釋,說之以理動之以情,先父最後找個理由拒絕了這個好友,事隔兩年他的友人因欠債太多跑路已不知去向,哪時先父才說你們當時的堅持是對的!
外國的父母財產不一定會留給兒女,像比爾蓋芝,巴菲特..等,相對地小孩未來不會抱希望得到財產,想過好生活得靠個人努,自然就不像台灣的父母能支配子女,就像我另一文提過,前美國總雷根的女兒不要任何特權就可以跑到國外過自己喜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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