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Dingding
我不是說父母拿孩子做人頭戶
我是說有因為華人社會父母親都會幫小孩子"設想"很周到,先幫孩子再郵局開個戶頭之類的
小孩子也自然而然覺得沒什麼,所以家長拿張東西來稍作解釋,孩子也就隨便簽了
我覺得黃睿覲的意思就是如此
他不知道那是什麼文件,只是婆婆拿來請她簽個名,解釋得語焉不詳,他就簽了
當然以法律來說當然不應該如此,不過確實很多人的心態如是此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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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說我們一家終日遊手好閒,都是婆家在養,能不簽嗎?
不過說實在,他們兩夫妻不是單純的人頭戶簽個字就什麼事情都沒有,瑞士來的資料顯示錢轉來轉去及開設了人頭戶,我想要簽文件也不只一次,何況文件不可能是中文,連看都沒有看過?大家都知道是推諉之詞
電子媒體在機場訪問了一般民眾的看法,有位婦人說得好~又不是大字不認識一個,怎會什麼都不清楚?
其實,記者的水準還是讓我們失望,始終沒有問二人什麼都不知情,哪起碼知道簽下去是要滙錢到海外?錢轉多次難道就簽一個名就夠?不會不知這是轉帳?在開曼群島開紙上公司,又是負責簽名不知自己開了公司當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