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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9-04, 09:44 AM   #3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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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我倒覺得大可不必
人家又還沒定罪,怎麼可以先行凍結呢?
但我覺得可以修法,一但確定有罪可以全數追還
是沒有定罪,不過他的禮遇一開始就不該給吧
這不是李登輝立的條款嗎,應該連姓李的禮遇一起取消,我才不要養老賊養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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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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