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男人要有本事,還怕找不到理想的對象。再說,若嫁給這種莽夫,一輩子也是活受罪,因為男方歷練不夠、心胸狹隘有的只是強暴者的變態心理;一個真正的男人,不費吹灰之力即可虜獲女人的芳心,惟有在自己能有經濟保障的情形下,女人才會歡迎你,誰願意嫁給一個連自己都無法負責的男人,這是再平常不過的道理了。
個人很欣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讓施暴者也被處以相同的處罰。甚至可效法美國的刑法,將其判幾百年的刑期;判無期徒刑在特赦時,又可翻身,不幸將來回到社會,只會變本加厲,別妄想讓他們洗心革面,那只是在浪費社會成本而已﹗ |
![]() |
送花文章: 718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