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如果只是祝壽的話 ... 花自己的錢就好了 ...
還在搞名目報帳 ... 那不就還是一樣 "爛",搞貪污 ...
所以以這幾次的「國務機要費」的買單行為來看,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 ...
一開始馬英九對外宣稱 "市長特別費" 是公款用於公益 ...
最後最在法官面前說是私款、私人補助款 ...
而被起訴的法條是 "背信、侵占" ... 最後是 "無罪" 定讞。
若是以 "貪污" 起訴的,馬英九還能全身而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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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是特別費
如果要說馬英九特別費如何
那就要將所有的縣市長等都要法辦了
總統的國務機要費..那又不同了
明知道阿扁才出問題
國民黨也費盡口舌說那與特別費不同
那為何還要犯同樣的錯誤呢??
這些官呀!!!
都是借題發揮的打擊對手而已
阿扁如此...馬英九亦如此
所以我們的問題不是出在什麼黨上面
而是制度上沒有人可以監督總統
總統怎麼說都無可奈何必須接受
阿扁說那是機密外交...那就是機密外交
馬英九說那是合法的...那就是合法的
文中 : 葉宜津認為,馬這樣支用國務機要費,或許無罪,但民眾觀感絕對是不好。
如果民進黨都說那很可能是合法的
看來他們也無法不接受這是合法的
只能說給人印象不好
民進黨很善於監督政府
非常不善於監督自己的執政政府
如果阿扁執政時他們也能如此盡職
相信2008年民進黨不會如此慘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