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可是這是無法持保留態度的事啊老大
要他們出庭不出庭
要他們簽同意書不簽
要他們說明他們去糾眾鬧事
好吧,我是說的有點過,以一般人的標準判定,他們叫流氓,不叫土匪
我為我的發言更正
扁家是流氓不是土匪
再更正,不含扁媽
雖然我很想說,您真是教子無方
|
台灣就是這樣...
未經司法審判... 人民就已經審判出局...
有沒有罪.. 不是你我可以定奪的...
他們一家子的涉案程度.. 還需要司法來審核...
而人們卻早就不耐煩的 口諸筆伐.. 激動而且 自動加罪證..好像人人都是親眼所見一樣
對了.. 你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罪了.. 雖然別人不會告你.. 不過還是適可而止的好...
而論壇也有論壇的規定... 也請尊重一下...
對一個人最基本的尊重還是需要的... 除非法律已經判他罪.. 除非你在私下說的沒人管你
======================================================
一個人用相同的理由 來拒絕出庭達17之多.. 我認為是很可惡的事...
這個可惡不止來自於她本身.. 還有律師.. 及相關人等的掩護
而台灣的司法.. 真的沒有方法可以抗告 被告人拒絕出庭嗎?.. 真的沒有我會很失望
貪污罪其實是很重的.. 重的是 一個人的名譽完全掃地... 除非該人沒有自尊..
從以前到現在... 台灣不知有多少政治人物 皆因貪污罪而丟官...
但是 台灣人永遠學不會一件事... 榮譽是政治的生命...
因為 有太多因貪污被起訴的人... 結果還可以讓自己的 妻兒出來參選.. 而且還會選上
不知 該說台灣人太笨... 他們貪著你的錢財.. 而你又心甘情願把票再投給他..
其實.. 我很討厭所謂的政治世家... 那種世襲.. 不就像以前君主的世襲制度嗎?..
只是因為 老爸有人脈... 難道他的兒女 就一定對地方有利.. 不見得吧....
想想... 台灣還真的可憐...
有了民主.. 卻失去更多.....
一個涉及貪污卻永不認錯的總統...
還有現在這個.. 走在人民後方的總統..(什麼都慢一步.. 加點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