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手槍射擊對光線充足的固定目標是沒什麼問題的,但是,倘若在夜間而目標又是行動游移有如機車速度者,那麼,命中率就很低了,除非多發連續射擊才有可能擊中目標。況且中彈者的位置為頭部,根據當時的情況是拒絕臨檢並加速前行,依此推斷,子彈應從後腦貫穿才對,此時機車若直行的話,那顆貫穿的後座乘員彈頭也會波及前座駕駛的,除非後座乘員是被側面射擊的。
當今的手槍子彈火力強大,能輕易的貫穿頭骨,一點都不費勁。問題是,若非被側面射擊,是直線的直接從後腦命中,那麼,當時嫌犯的狂命奔逃時的加速度,正巧抵銷了那貫穿第一員的彈道速度,直接的被吸收了。若子彈頭貫穿了,那麼駕駛應該也會被中傷到。
臨檢時若非歹徒作案,根本不必心虛,否則就是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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