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台主播在新聞播出時,爆粗口罵阿扁「吃大便」,引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重關切,委員會昨天要求犯錯的新聞台必須交報告,並決議將三起相關案件送「廣播電視諮詢委員會」議處。
NCC指出,近日有三起新聞台發生措辭不當與報導不實情形,民眾都向NCC陳情,包括中天某晨間新聞男主播,日前在報導與陳前總統的案情時,脫口罵出「***」,另T台因工程疏失,發生女主播說出「陳總統吃大便」的粗口事件。
此外,包括TVBS-N、三立與年代新聞台,在颱風造成后豐橋斷橋事件的隔天,未經充分查證,即錯誤報導落水失蹤的消防員,已經發現遺體的現場連線報導,但新聞播出一個多小時後,失蹤的消防員卻被發現且脫困。
NCC指該會對這三起內容不當或錯誤報導事件極為重視,昨天在委員會討論,決定將三起個案都送交廣播電視諮詢委員會審議。
NCC發言人李大嵩指出,委員會將開始研擬有關「停播」與「撤照」等退場機制,未來將設定嚴格處分標準。也就是說,NCC仍希望業者自律,但未來對內容一再出錯的新聞台,NCC將依衛廣法第三十七條精神,嚴重處分,連續犯錯者將處以停播、最嚴重者不排除撤照。
對電視台「預告消防員死亡」一案,NCC更視為嚴重不實報導,認為該報導可能造成當事人家屬驚嚇,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指出,依衛廣法第十七條規定,第一次將處以警告,但如果這三家電視台之前還有違規,最重可處廿萬到兩百萬元罰款。NCC已要求三家新聞台提報告說明,最先播出的電視台指有聽到救難人員的無線電通聯紀錄,但承認未進一步查證,另外兩家則承認事先未查證。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541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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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將開始研擬有關「停播」與「撤照」等退場機制
要做就趕快做
不要等風聲過後 被媒體群體圍剿
到時就做不成了...
(畢竟我們的公務員對媒體的抗壓力實在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