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撮假民粹護主權的政治登徒子,主、從以流氓手法,一起在眾多媒體鏡頭前作秀,為的是利用免費的廣告力量,為自己的政治利益上下其手;當那些混球不事生產,閒到窮極無聊或有任何公、私情緒不滿時,就利用台灣發育不良的假民主,遊走於法律與政治的邊緣,想一石兩鳥的以模糊的似暴非暴方式,賺取那正常公民所不恥的臨界政治效益。
一個真正想動手的人,就拿個人來說好了,我若要真正的義憤填膺,根本不必作秀,不管任何橫逆,箭步上前一重拳,馬上見真章(不止失去意識腦震盪而已),理直氣壯的青天白日;反觀政治撈什子們,揮假拳走位(演戲時遷就鏡頭用的術語),延時遷就媒體鏡頭的取景,你要玩政治,敢不敢賭上自己的一切,不要命的向法律挑戰,而不是在政治與法律的邊緣,榨取見不得人的政途。
這些政治痞子,遊手好閒,你們對得起那些早出晚歸、奉公守法、盡心納稅、任勞任怨的好公民嗎?
這種要不得的手段,比方說,就像以前搞郵包炸彈的王幸男,他能保證哪天自己也不被炸死?有鑑於此,聰明人應如何自處?玩火自焚的道理還用得著贅述嗎?
此帖於 2008-10-23 10:43 AM 被 grc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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