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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11-07, 01:12 PM   #2 (permalink)
grc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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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na 查看文章
我要嚴正抗議,鴉大我肯定你不認識警察
我弟是記者,常跟警察打交道
警察跟軍人差不多,不可以擅自行動
上面交代不能動手,他動手就是抗命,不要把人家的職業當原罪,有錯的是不肯批准用槍的頂頭上司啦
你看陳水扁一出門要多少警力戒護,人家愛嗎?這是工作啊,難道你要鼓勵警察通通辭職轉業嗎?
為什麼暴民不可惡?紅杉軍的時候是什麼情形?他們還丟汽油彈耶
我昨天晚上還沒回家就接到母親與妹妹的電話,他們擔心到即使我根本過不去景福門,也要來確認我平安,難道我在台大上班還是我有錯嗎?讓所有在這附近上班的人不方便了一整天,還讓他們家人擔心受怕,這些暴民不夠可惡嗎?
昨天真的是我憤怒非常的一天。如果我是法官,就把這些暴民通通褫奪公權十年,看你還怎麼鬧,再鬧就褫奪公權終身
丟汽油彈屬公共危險罪,在先進國家的陣暴中,以汽油彈攻擊公權力,開槍是合法的執法手段﹗

這種會在大庭廣眾下縱火攻擊、殺人者,留他們在人間只會造孽,殺了無好生之德者,還在替天行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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