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換個角度想吧!!
發放這筆錢的目的是什麼呢??
難道是因為有功勞才發的嗎??
當然是想要透過大家的手去刺激消費吧了
如果以此來看....當然是發給越多人越好
只要能在本地消費的人...就不需要計較太多了
反正3600元只是鼓勵大家出去買點東西啦!!!
誰拿了這筆錢都要去市場上花掉的啦!!
以政府的立場來看...當然是越多人拿到越好啦!!
聽說連華僑都能領到
會去領的人就必須到台灣來使用
我想目的不就是想讓本地市場多點消費啦!!!
讓更多人可以領到這筆錢是正確的作法
只是效果不會太長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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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項臨時的政策,當初設定還有排富條款,因此,並非徐立委所說的"基礎公民權益"
華僑,僑生......,有居留權的都可以領到,他們會不會拿來消費?我是不知啦!
不能排除有部分來自比較貧窮的國家,會用打折扣的方法換取現金存起來或在這裡打工賺到的一拼寄回自己祖國的家人!
再者,海外僑生到台灣唸書都是領僑居證,而且畢業後有一年時間可以繼續居留,我在大學時代的僑生同學畢業後有人處理好一此事務拖到過年才回僑居地不再回來,如果剛好發消費券他們就準備要離開或哪個月居留期滿,當然會想法把手上的券賣掉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