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哈哈!!消費卷領了不用那比衛生紙還沒用啦!!
你還沒想通唄!!
消費卷必須使用了才是政府的支出
沒使用不過是浪費一張紙而已
並且也只能在國內消費才能生效
如果是發錢....那領了去就未必一定會 花掉
也不一定是用在國內消費
所以退稅...發現金...真的不如發消費卷來得好
這點很可惜國民黨一直沒能說清楚
雖然不是個好政策...但比退稅...發現金來的有效
人人有獎是正確的方向
只是總體效果不大而已
對真正的經濟沒能起到振興的作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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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得很通,哪些僑生,僑民接觸也不少,對他們也有一定的了解
我是指在台灣領居留證的人,如果發給他們消費券,他們會轉賣套現金順便帶回老家才花,就像外傭賺了錢在本地幾乎都不花費把錢寄回去養家
以上這些人不止對台灣本地消費幫助不大,還會把我們政府發給的消費券私下用打折換現金連同自己打工賺到的匯回老家,這.....對我們是有利的嗎?
我是建議只發給有本國國藉的公民,其他的就不要管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