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禍首的機車不知道是否會抓到?
另外最倒楣的大概是那一台碾死人的轎車,連帶扛下機車的肇事責任。
這情形我聽過。我女友的同事曾經在下大雨時,開車看到有位機車騎士路滑跌倒,她同事看到以後就把車子停道路旁,並下車去扶他起來。
當時雨很大,如果不這樣做,很有可能這位騎士會跟上面新聞老翁一樣被來車碾斃。
令人心寒的是..當警察來的時候,這位騎士就說是被女友同事撞倒的。
當時現場是如何,大家也不清楚,不過筆錄卻寫騎士受傷。並將女友同事列為肇事嫌疑人。
事後女友同事花了錢跟這位傷者和解。這位傷者的心態大概是剛好有人可以賴,順便撈一些錢補償自己吧~以台灣的法律來說,車禍現場無法保留或有相關強力證據還原原狀,若各說各話,就是以死者跟受傷的人最大。
女友同事對於此事耿耿於懷,在辦公室一直跟大家強調,好人不會有好報。
所以管別人怎麼死的云云。...(我在想..如果女友同事不是被冤枉的,是真的撞倒人,大概只會愁眉苦臉,四處訴說自己倒楣或者是對方的錯云云)
我在想...一次、兩次的發生..被誣賴當事人委屈的宣揚,若加上媒體輿論的宣導..
人心冷淡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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