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有一次半路碰到車禍,一個機車騎士被一部汽車撞倒,倒在地上哀號。我幫忙把安全帽收好後,正要把傷患扶到路旁等救護車時,肇事者居然叫我不要多管閒事,否則就是在破壞事故現場。我想想也對,雖然那傷患一直慘叫,但是為了不要惹禍上身,我只好走人了。
有時法規規定是很不合理的。比方說申請車禍受傷雖然可以申請機車強制險補償,但是卻要先請警察到場,官方有案可查才能申請。問題是要是非要等警察到現場處理不可,傷患搞不好早就錯失搶救第一時間,也因此強制險的規定造福的往往不是傷患,而是保險公司。
法律的規定彷彿鼓勵大家做壞人似的,因為壞人的人權受到妥善的保護,那些人權鬥士動不動就談減刑、廢除死刑,置受害者創傷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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