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是前年預算編列的
不同於民間企業的模式
說實在的
不用因為自己不好 也要別人跟著不好過
並且無限上綱 說領的這筆錢像是貪污一般
(要也是改制度,使能兼顧 預算 與 同民間企業的模式 之目標)
說到國營事業領年終
就讓人想起前幾天某位民進黨立委
把國營企業與公務員打為一談
叫他們把錢
吐回來
聽到這
不用多說

別人也不是沒做事
今天他們有本事當上公務員
也算是有在做事
不需講的像賊一樣吧
再說鐵飯碗的規矩可是嚴的很(於法 於業務)
待遇高是希望他們不要貪及表達高責任風險
如果連這項待遇標準都達不到
相信會小貪的公務員可能會提升也不一定
說來說去
那也請立委諸公一起共體時艱吧
減個薪如何...
(個人唯一不滿的就只有 健保局啦,也不是什麼公務員甚至認識哪位公務員
只是看到媒體的是非不分加油添醋,對媒體很感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