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2/19 05:23
特偵組昨天提出三項應羈押陳水扁的新事證,希望能取得法官的支持,包括:一、吳淑珍特別交代杜麗萍,只能承認幫助洗錢五點七億,不能承認幫元大馬家送兩億進官邸;二、交代馬永成、林德訓要扛下國務機要費造假的責任;三、陳鎮慧羈押最後提訊時,拒絕扁家代為委任的律師陪同。
不料最後特偵組仍然功敗垂成,合議庭仍然裁定陳水扁無保開釋。
要馬永成林德訓扛國務費責任
昨天蒞庭論告的特偵組檢察官林?慧為說服合議庭羈押陳水扁,當庭指出,陳水扁與吳淑珍將七點四億現款,存於國泰世華銀行由蔡鎮宇提供的大保險室,後來吳淑珍交代吳景茂與杜麗萍等人,將七點四億元現金搬到元大證券。
今年爆發扁家洗錢案後,吳淑珍叫杜麗萍到寶徠扁家,千交代、萬交代要她只能承認將其中五點七億元洗錢到海外,其他一點七億不能講,也不能承認替元大馬家送兩億元到官邸。
在國務機要費部分,扁家一方面杜撰南線專案虛構事實來謊稱、詐領國務機要費用於執行機密外交,當時黑金中心已經在查SOGO禮券案,陳水扁還找已經離職的馬永成與當時的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由吳淑珍提供發票,交給陳鎮慧填具單據,向總統府會計處支領到錢後,交給吳淑珍使用,還要馬永成、林德訓扛下責任。
林?慧指出,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在偵查中以被告身分供述這段虛構的事實,甚至到目前為止,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審判中,仍以杜撰的事實,誤導法院發現事實。
陳鎮慧吳景茂拒扁家請的律師
林?慧提出另一項新證據指出,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扁家為陳鎮慧、吳景茂等人聘請委任律師,但是陳鎮慧被羈押後,今年十一月間被特偵組提訊時,主動要求拒絕她的律師在場,要求檢察官單獨訊問,因為她認為律師不是為了她的利益在辯護,是在為扁家利益辯護。
除了陳鎮慧外,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在特偵組偵查前,也主動拒卻他的原委任律師,另外委任新律師。
林?慧直指,這個事實代表之前這些共同被告委任的律師,不是真正為了被告利益辯護,而是另有所圖。
從十二月十二日起訴後,這些利害相反的共同律師,竟可以在扁辦共同召開記者會,顯見他們是為了扁家利益,並非為其他被告利益。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12/19
http://news.msn.com.tw/news1097689.aspx
最後那段話若屬實
扁珍幕後操作的野心也太大太明顯了
律師...原本是維護正義法律的代言人
結果還真像美國電影那樣成了魔鬼代言人
這新聞有透漏了扁珍一直在與檢方大鬥法
誰會贏得最後的勝利呢??
我倒不會很關心
將它當成是一部真實版的電影吧!!!
反正什麼樣的結果都不會讓我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