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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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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那我想問那女士,那照您這樣說,那乾脆以後連先生小姐都不能叫,連叔叔阿姨也是不能叫,那乾脆立法規定不能用這些稱呼語算了 現在我看其他網友針對這新聞,不是罵說教育失敗不然就是那女的吃飽沒事之類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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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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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女的只是找理由給那個男的難堪
畢竟他們是在吵架爭執 關鍵該是那個警察吧!!! 或者是在我們的法律程序上吧!!! 要告對方公然侮辱 是要先到警局報案...還是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 這個我就不懂了啦!!! 有人報案...警察必須受理承辦嗎?? 還是可以拒絕這類的指控呢??? 叫人大嬸就是公然侮辱 這樣的說法...警察居然也沒意義的照辦 她認為這是侮辱到她...就能告人 這.....也太容易告人了吧!!! 30歲的人叫35歲的女子為大嬸 是不太妥當....但有那麼嚴重嗎??? 大嬸就是50..60歲的鄉下土包子 那50..60歲不是鄉下土包子的婦人該稱為什麼呢?? 難怪政壇亂哄哄....大家都是胡說八道慣了 現在連民間也差不多了吧!!! 警察大該都麻痹了 反正推給法院去處裡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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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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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當然多少會先勸雙方和解看看) 如果不受理... (之前很多警局是被搞的上新聞版面,所以為求自保及依法行政都是照受不誤 而且這也不需要警察去查案,只要把被告身份給個交代就好了) 至於是上法院還是找警察 原則上看你認不認識被告 另外 報案還有個作用 就是會留下筆錄當證據 不然到時被告在法庭上不認帳說過此話 原告又舉不出證據...(搞不好還落個誣告~) ========== 話說 稱她大嬸 就像是很多沒水準的TW人喜歡罵電線杆 多半屬於口頭禪 除非 當時經過口頭告知不想被這麼稱呼 結果還連續被稱大嬸 否則個人看來這不容易被告成 常看日本動漫或影片 小個三四歲的學生戲弄對方說 "歐巴嗓" 那不就少年法庭門庭若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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