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公務員、雙重國籍
看標題就應該知道要講誰了吧
但個人看了近來的新聞一直覺得怪怪的
自己查了一下資料
才知道民進黨為何不在 告上法院上施力呢?
原來始末如下
首先雙重國籍一案使於民進黨執政時
雙重國籍扯出了 公立學校教職人員是否屬公務員(最後定奪是否)
接著 駐瑞士代表劉寬平曾具有雙重國籍(其間也當選過立委,目前結論也是拖+難解)
接著就是一連傳愛不愛台的雙重國籍事件
國民黨執政後
民進黨不甘執政時被吃豆腐
以致於開始了以其人之道反其人之身的 李慶安 後續追打
那重點來了
一下說要全民追討他當民代時的薪水
一下又公開說司法應限制出境什麼的
以媒體戰為主
原來目前的 國籍法 及 立法委員行為法
都沒有追繳這項條文
(所以民進黨曾因人制法 想 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八條
來追討 李慶安的立委薪之,但當然被檔下了)
為何個人對這件事有興趣呢?
有以下幾點
1. "民" 說他違法 為何不施壓地檢署而選擇天天開記者會
2. "民" 說可追討他高達一億多的民代所得
3. "民" 說他今年有繳過美國稅,所以他知道自己是美國人
以上待個人一一點破
1. 前面講過了於法 只有說當下依法解職,而一般法律沒有明訂下是 不溯及既往的,
所以真要訴諸法院,不如持續在道德層面打模糊戰,好保持一個舞台
2. 這個一億是 包括市議員時及立委 立委助理費,就算"立法委員行為法"被修改後,也無法管到 市議員...
所以才又在玩 "全民追討",以保持基層支持者的能量
3. 這則新聞只有少數幾台有提到所謂的 "有美國繳退稅" 其實是 房屋稅,
想當然爾 在當地有房產當然就要繳交房屋稅,與有無該國籍並無絕對關係...
結論是
輿論對扁案比較有興趣
不甘示弱
我就是要有一個打國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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