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2/30 16:18
簽分特他案 擬傳致靚到案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向特偵組遞狀,表示要說明國泰世華金庫藏錢5.7億元現金去向,特偵組認為,
遞狀時間與台北地院首開更裁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同日,屬於訴訟策略的一環,目的則是讓人覺得「扁家有善意」,不讓法官再次押扁。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上午證實,確實在12月18日有收到訴狀,外界誤會為「認罪協商」,其實陳致中是「只協商」、「不認罪」;特偵組已簽分洗錢「特他案」偵辦,預備傳訊陳致中、黃睿靚到案說明,並試圖緝贓。
檢方研判:扁家的訴訟策略
檢方研判,陳水扁被羈押後獲釋,由陳致中出手、遞狀,應是設下讓周占春法官不要羈押扁的陷阱,預備製造議題,在法庭中和檢察官爭執,連同前次「海角七億」共13億元,陳致中毫無匯款或說明現金流向的誠意,
他遞狀是防止父親再被羈押的假動作,「一種訴訟策略而已」。
事實上,陳致中、黃睿靚於11月26日接受特偵組約談時,即對檢察官表示,會將扁家藏匿在瑞士的「海角七億」匯回最高檢察署帳戶,陳雲南一度還對外公布「喜訊」,但陳致中卻不同意簽署轉帳授權書,只將要匯款的想法在筆錄上「意思表示」,沒有下一步動作。
遞狀未附查證線索給檢參考
特偵組12月12日起訴陳水扁後,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周占春在接押庭中,裁定無保釋放陳水扁,特偵組展開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陳致中於周占春訂下12月18日下午開庭的同一天,將狀子遞進特偵組。
扁家被查出藏在國泰世華銀行金庫的7.4億元,有1.7億元被特偵組掌握流向,並由檢察官循線凍結及查扣,但仍有5.7億下落不明,據了解,陳致中在書狀中表示,願意配合檢方說明這5.7億元的流向,但未附查證線索給檢察官參考。
特偵組昨天上午在押扁案會議中,曾有檢察官提及此點,果然陳水扁昨天在更裁庭中爆料這一段秘辛,扁還將之解讀為「檢察官刻意不查,留作羈押他之用」,藉以凸顯檢察官聲押的不正當性,不過,檢方隨即出招反應,戳破扁家訴訟策略。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8/12/30
http://news.msn.com.tw/news1113185.aspx
學法律只是這樣的目的
真讓人大開眼界
看來我們該立法以後學法律的是不准參加任何公職
免得他們到時比檢察官還會厲害
一切都是在玩弄法律而已!!
如果是兩蔣時代
哪可能讓這種人猖狂呢??
有時還真讓人懷念那個時代
雖然不是很好...但也不會很壞的啦!!!
現在是同樣不會很好...但肯定會很壞
司法不彰之下..才會如此吧!!!
明明高院可以裁決...非要推給地院
大家都不想當壞人
不想當壞人就別到司法單位唄!!!
可是他們又非要到司法單位
這就是為何壞人可以囂張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