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隨便問問沒想到大大會如此認真回答
關於第一點,台灣社會知識水平不高的人對國民年金的事了解有限,不少人認為現在都吃不飽根本顧不了65以後的事,認知上是不繳保費老來拿不到錢而已,怎會知道是一項負債要通知將來的配偶?比方說,欠了好幾年後跟一名基層公務員結婚生子,哪時才被追繳加上利息甚至有可能配偶在薪資扣除,幾年下來是可觀的數目
至於第三點因為健保系統沒有自動連線的作業,很多人換工作,失業,在家中待業常常交替出現,第六類投保人身分是要自己去轉入或轉出相當麻煩,親友中曾試過某年中失業三個月,之後找到工作沒有理會怎知有天拿著健保卡去看病被停用,才知過去有幾個月沒有轉回第六類投保人身分因此欠保費
我不知勞工保險局的電腦系統有沒有較先進?當失業投國保的人找到工作會自動把國保終止?如果不終止他的工作有勞保等於雙重投保?我們多付錢給政府要追回來是很麻煩的!(有人以郵政每月轉帳方式支付第六類健保費,後來找到工作沒有馬上轉出,雙重投保被多扣了三個月才發現....)